門診表 04/27 - 05/09 (本功能限初診)

此門診為肺癌篩檢門診,限有下列任一肺癌風險因子且具健保身分之民眾掛號,提供每2年1次(註1)胸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攝影檢查服務:
1、具肺癌家族史:50至74歲男性或45至74歲女性(註2),且其有血緣關係之父母、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。若有吸菸情形,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。
2、重度吸菸史:50至74歲(註2)吸菸史達30包-年以上,仍在吸菸或戒菸未達15年之重度吸菸者。
*兩類高風險族群若仍有吸菸情形,皆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,否則無法加入此計畫。
3、若有下列任一情形者,不予收案;若有(六)至(八)情形者,請循正規醫療流程就醫:
(一)懷孕中。
(二)過去12個月內胸部曾接受過電腦斷層掃描或其他輻射劑量更高之檢查。
(三)領有肺癌之重大傷病證明。
(四)無法接受胸腔穿刺或手術者。
(五)無法閉氣等原因致無法完成掃描程序者。
(六)過去1個月內有不明原因之咳血。
(七)過去1個月內的胸部X光檢查顯示有明顯可疑肺癌病灶。
(八)過去1年內有不明原因之體重減輕超過6公斤。
備註:
(註1)篩檢間隔以「年份」檢核,條件為「當次LDCT攝影年-前次LDCT攝影年≧2」
(註2)補助年齡以「年份」檢核,其年齡條件為「50≦當次LDCT攝影年-出生年≦75」,對於具肺癌家族史之女性,其條件為「45≦當次LDCT攝影年-出生年≦75」
(註3)若家人係其他原發癌症(例如乳癌)轉移至肺、發生於胸部之淋巴癌、胸腺癌、縱膈腔(惡性)腫瘤、胸部結締組織及其他軟組織惡性腫瘤等,「非」屬肺癌。
(註4)包-年:平均每日吸菸包數*吸菸年數。
(註5)有關重度吸菸者之定義,後續若有調整,以本署公告為準。
*前開(六)至(八)個案,若經醫師評估,認為非疑似肺癌情形,且個案狀況能接受LDCT肺癌篩檢者,經檢附醫師診斷或評估結果,並簽具聲明書後,則可收案。
*相關請點此請參閱低劑量電腦斷層肺癌篩檢專區

早上門診 (08:30-12:00)
04/27 (六) 04/29 (一) 04/30 (二) 05/01 (三) 05/02 (四) 05/03 (五) 05/04 (六) 05/06 (一) 05/07 (二) 05/08 (三) 05/09 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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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宏哲
胸腔外科






周中偉
胸腔內科


簡宏哲
胸腔外科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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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看診當日請先填妥初診單(中文版英文版)(已利用掛號網頁完成初診預約掛號者時,免填寫初診單,請直接至櫃檯抽號碼牌辦理),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,上午診請於11:00前、下午診請於16:00前、夜診請於20:00前至一門診1樓初診掛號櫃檯辦理掛號/報到手續(初診掛號櫃檯停止服務或等候人數過多時,請改前往三門診1樓批價掛號櫃檯辦理),再至診間就醫。
  2. 醫師狀態顯示說明:
    • 額滿:醫師初診預約名額已滿
    • 請假休診:醫師當日未看診
  3. 若醫師初診預約名額已滿:請依「當日初診掛號流程」辦理
    • 填寫初診單:請於網路下載(中文版英文版)或看診當日至一門診1樓初診填表處、三門診1樓志工服務或初診填表處檯填寫初表單。
    • 至一門診1樓初診掛號櫃檯辦理掛號手續(初診掛號櫃檯停止服務或等候人數過多時,請改前往三門診1樓批價掛號櫃檯辦理):請持初診單、健保卡、身分證與相關優免身分證件(正本),於現場掛號時間內(上午診11:00前/下午診16:00前/夜診20:00前)完成手續,始可至診間就診。
  4. 本院未實施指定醫師制度,本表僅供參考。
  5. 若醫師臨時因故未能到診者,診間將視情況安排其他醫師代理,特此聲明並請見諒。
  6. 具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,可先行網路初診預約掛號,就診當日攜帶證件正本至一門診1樓辦理報到手續;持護照等其他證件之外籍人士,僅受理就診當日現場掛號 。
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: 姓名:
生日: 年   /    月   /    日       (請輸入西元年4位數字)
手機/室內電話(至少填一項) : 手機     室內電話: 
戶籍地址: 郵遞區號     戶籍地址 
緊急聯絡人姓名:     緊急連絡人手機或電話:    
被動吸菸(暴露二手菸): 無   有  
吸菸(煙)習慣: 不吸菸   已戒 有吸菸習慣(請加填下列欄位)  
有吸紙菸 平均一天吸1包菸以下   平均一天吸超過1包菸  
有使用電子煙(係以電能驅動霧化器,加熱特定液體為煙)
有使用加熱式菸品(係透過充電加熱器提供菸草柱熱源之菸品)
飲酒習慣: 不喝酒   已戒 經常喝酒  
嚼檳榔習慣: 不嚼檳榔   已戒    有嚼檳榔習慣  
本人同意貴院於醫療、照護服務或特定目的下,得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本人之病歷紀錄及相關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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