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信箱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「處理人民陳情案要點」受理您對本院行政興革之建議、行政法令之查詢、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權益之維護,對於其他與本院無關之意見、同一事件重複陳情者、廣告等,本院將不予處理。 您對本院之興革建議均會受到院方之高度重視、儘速處理及回覆。若為醫療問題,可使用[一般醫療諮詢信箱]或[各科部信箱],本院醫療專業人員竭誠為您解答。 ※備註:對於非屬本院權責事項、一再陳情同一事件、廣告、濫控、誣告等,本院一律歉難受理。 |
使用說明 (「院長電子信箱」作業方式流程圖) | |
一、 | 您可以使用本「院長電子信箱表格」直接寫信給院長,或上傳附加檔案(如Word、pdf、jpg…等),惟檔案須小於20MB。務請填明您的電子郵件地址,否則信件將無法順利寄出,而您也無法收到我們的回函。 |
二、 | 您發送至院長信箱的信件,均有專人收件。每一封具名信件(註明真實姓名、聯絡方式),將分派至相關單位處理,處理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回覆。 |
三、 | 如果您的系統設定無誤,當您發信至院長信箱之後,您將會在很短的時間內收到第一封電子回函,表示院長信箱電腦系統已經收到您的來信,為了確認您可以收到我們後續回覆的處理情形,同時沒有其他人誤用(或冒用)您的電子郵件地址,請您以超連結方式點選網址以確認發信。(部分信箱可能將本院的通知信誤認為廣告信件,若您未收到確認信,請至「垃圾郵件」中尋找,並將本院郵件設定為安全名單,以確保後續可收到本院回信) |
四、 | 當您確認發信後,本院於一般上班時間,會由專人受理並分派至相關單位處理。本院受理信件後,您將會收到第二封電子回函,告知您信件的受理情形,回函中附註您的信件編號,請您將此編號記下,方便後續透過「查詢信件處理狀況」網頁查詢來信的處理情形。 |
五、 | 如果您未點選 "來信確認",我們將無法處理您的來信,來信將轉入 "未確認信件查詢區"。 |
六、 | 受理案件後,本院將於十四日內回函(遇連續假日則順延),若因案件特殊、複雜或其他因素逾期無法回覆,本院會以電子回函告知延辦原因。 |
七、 | 在您收到相關單位的處理結果回函後,歡迎您經由「滿意度調查問卷」網頁填寫對該項回函處理的滿意程度。 |
八、 | 溫馨提醒:若您所使用的電子信箱為免費信箱,如微軟Hotmail、MSN、Outlook…等,有可能因該系統誤判信件,導致您無法收到本院回信。建議您可至「未確認信件查詢」重寄確認信或更改為其他電子信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