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v.20250108)

臺北榮民總醫院中∕英文診斷書、費用證明書及出生∕死亡證明書補發申請

1、本系統初步限定網路申請補發者,須於門診就診當時或住院期間,已開立過診斷書。
2、領件地點:中正樓1樓住(出)院轉診服務中心-專案櫃檯。
3、領件時間:收到通知後七個工作天(例假日除外),於上班時間內取件:星期一~星期五8:00-17:20。如未取件,視同作廢,如有需要請重新申請。
4、各類診斷證明書收費標準
類別申請人應攜文件
(1)、中/英文診斷書申請人資格及應帶證件
(2)、中/英文出生證明書
(限臨櫃親自取件)
申請人資格及應備證件
(3)、中/英文死亡證明書
(限臨櫃親自取件)
申請人資格及應備證件
(4)、中/英文費用相關證明 申請人須持有自然人憑證
5、經審查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將不予受理:
(1)無具體內容、申請理由不符或用意不明、未具聯繫電話者。
(2)經查證所留住址、聯繫電話或電子郵件位址屬偽冒、 匿名、虛報或不實者。
(3)申請內容事項與本院業務無關者 。
6、網路不開放申請保險、傷殘、重大傷病、外籍看護工、兵役複檢等特殊用途及專用之制式診斷證明書。
7、本系統因病人隱私,需要作身份查核確認,提醒您請備齊相關資料,以保障您的安全及權益。
臨櫃親自取件(臨櫃親自取件流程圖)
郵寄方式取件(郵寄方式取件流程圖)(僅限申請類別(1)「中文診斷證明書」及(4)「中/英文費用相關證明」持有自然人憑證之民眾)